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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定義: 



網路廣告分為狹義和廣義兩種,狹義的網路廣告即為以電腦為核心的網路所刊登傳播的廣告,又被稱為線上廣告或者網際網路廣告;廣義的網路廣告則為除了上述的之外,其他所有以電子設備相互連接而成的網路為媒介的廣告,例如:以手機為載體的網路廣告傳播行為。



常見廣告模式:



*招牌廣告(又稱橫幅廣告)(Banner Ad)


媒體網站上的廣告,最常見的尺寸是468×60和468×80,目前還有728x90大尺寸型。 通常連結到廣告主的網站。橫幅廣告為網路上最常見的廣告形式。


*彈出式廣告(pop-up ads)


彈出式廣告可能出現於使用者進入一個網站,或由一個網頁連結到另一個網頁時跳出,亦可能在關掉瀏覽器時才出現。自動開啟一個新的瀏覽器視窗,以吸引讀者直接到相關網址瀏覽,從而收到宣傳之效。 這些廣告一般都透過網頁的JavaScript指令來啟動,但亦有透過其他形式啟動的。由於現時彈出式廣告的過份泛濫,很多瀏覽器或者瀏覽器組件也加入了彈出式窗口殺手的功能,以屏蔽這樣的廣告。 彈出式廣告不一定會在瀏覽器的最上層出現,有部份彈出式廣告刻意的把自己安排在視窗的最底層,或把自己縮少隱藏,意圖在用戶不為意的情況下搜集用戶的上網行為或下載及安裝未經用戶許可的軟體或外掛程式。


*擴張式招牌廣告(Expanding Ad)


網路廣告最大的版面是468*60(全橫幅廣告),創意常受限於小空間,但新的技術解決了這個問題,只要滑鼠移到banner上就會自動擴張, 有強迫記憶的功能。


*插播式廣告(又稱插頁式廣告) (Interstitial Ad)


指使用者在下載檔案的等待時間時,會出現的網頁廣告或廣播廣告。


*電子郵件廣告(E-DirectMarketing,EDM)


電子郵件廣告是以電子郵件為傳播載體的一種網路廣告形式,電子郵件廣告有可能全部是廣告信息,也可能在電子郵件中穿插一些實用的相關信息,可能是一次性的,也可能是多次的或者定期的這是一種許可行銷的模式.那些未經許可而收到的電子郵件廣告通常被視為垃圾郵件。


*文字連結廣告(text ads)


文字連結廣告是一種最簡單直接的網上廣告,只需將超連結加入相關文字便可。現在已較少人採用,唯可於搜尋器google中發現其蹤跡。


*把戲式廣告(trick banner)


運用創意的表現,強化使用者點選的動機。


*浮動形廣告(floting ads)


浮動式廣告,指的是會隨滑鼠或游標移動的網路廣告。最常看到的是所謂浮水印廣告,會隨著網頁拉上拉下,在頁面左邊或是右邊跟著上下移動,吸引瀏覽者的注意。有些網站會直接在游標後有一段文字或圖像跟著滑鼠移動,這也屬於浮動式廣告。



網路廣告的特性:


網路廣告的其特性是它具有結合所有媒體之優點、獨特的互動性,是所有媒體中唯一可以在客戶觀看產品廣告資訊與取得查詢資訊的同時,進行銷售行為的一個媒體。



網路廣告的優點:



  • 費用較其他傳統媒體,所需花費的廣告預算就便宜。
  • 網路廣告的製作與刊登時效性高,並且利用網路的特性,可以24小時與客戶,超越時間空間的限制。
  • 網路廣告在製作與創意表現的部份有較大的彈性,且隨著電腦硬體設備的增加,網路廣告的表現方式式充滿了無限的可能。
  • 可透過搭配線上遊戲、問卷、增加網友高度參與,也增加曝光率,提昇廣告效果。
  • 具創意的設計往往吸引網友主動傳播,使廣告訊息可以在網路上無限的被複製,無形中增強廣告效果。
  • 網路是跨國界的媒體,因此網路廣告具備了國際性特色,在台灣的網路即可以同步瀏覽世界各地的網路廣告,這是大多數的傳統媒體無法具備的特色。



參考資料:

http://value.yam.com/p012.htm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7%B6%B2%E8%B7%AF%E5%BB%A3%E5%91%8A&variant=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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